一、噪音NOISE認證
噪音CE認證是2000年歐盟頒布的認證,是歐盟針對戶外用機械造成的噪音污染而指定的法規,英文為Noise emission in the environment by equipment for outdoors,戶外設備的噪音污染戶外使用的設備的噪聲排放指令是于歐洲議會頒布的,指令號:2000/14/EC。頒布的目的是協調成員國的國家標準對噪聲排放限值的設定,以及在生產階段產品標識要求。
二、更新歷程
從2002年1月3日起,所有指令范圍內的,已在市場銷售的或投入使用的戶外的設備都必須滿足指令的規定。2002年1月3日以后,任何沒有滿足指令要求的產品,將被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或被召回。
2010年10月29日,歐盟在布魯塞爾召開主題為“Towards a greater awareness of low-noise outdoor machinery”的噪音研討會,為了提高對環境噪音的保護,發展低噪音機械市場,出席會議的歐盟各國政府代表和噪音領域的專家一致同意對于噪音指令2001/14/EC第12章和第13章規定的57類產品,必須完全滿足噪音指令的要求,才可以投入歐盟市場銷售和使用。
三、適用范圍
在2000/14/EC標準中,第12章和第13章規定的57類產品,必須完全滿足噪音指令的要求,才可以投入歐盟市場銷售和使用。 其中第13章包含35類產品只要按照歐洲標準進行測試并粘貼噪音標記,沒有設定噪音上限;第12章所列22類產品對噪音排放值設定了上限,需要申請歐盟噪音認證機構所頒發的噪音證書。
主要是用于開放空間的設備,如建筑工地、公園或花園。特別適用于便槜式鏈鋸、鍾子、傳送帶、混凝土和溶劑、壓縮機、推土機、鉆機、自卸卡車、泵站、草坪修剪器、破碎機、攤鋪機等。
哪些設備不適用:
用于警察或軍事目的的設備;
非機械設備,在市場上單獨放置和操作(手動錘子和鎬除外);
所有專門用于空運、陸地或水路運輸人員和貨物的運輸;
四、對于制造商要求
該法規要求制造商:
確保產品開發和制造符合歐盟法律;
評估每種產品類型的合規性;
將技術文檔和歐盟合規聲明保留10年;
制定易于理解的操作和安全說明在包裝和隨附的文檔上提供制造商信息-制造商的官方名稱、郵寄地址等;
定期對設備進行抽樣測試,并保留已查明的問題、不一致之處和從市場上召回的貨物登記冊;
如果發現問題和不一致之處,請立即通知相關機構;
產品符合歐盟法規和標準的要求也適用于進口商和分銷商;
五、認證資料清單
1. 申請表
2.說明書
3.技術參數表,如外形尺寸,發動機型號,功率,轉速等
4.總裝圖,含結構尺寸和部件明細
5.主要組成部件列表,這是一個詳細的帶參數和描述的文檔
6.銘牌及噪音標牌
7.符合性聲明
8.ISO9000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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